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的委托,对其济南海关数据交换平台升级改造与实施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JNHG-37-1610-532
二、项目名称:济南海关数据交换平台升级改造与实施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服务期限:
招标内容:济南海关数据交换平台升级改造与实施项目,具体包括数据传输、数据转换和处理、数据映射开发、系统整合、数据安全、平台管理等的需求分析、技术、实施方案等内容,成交供应商负责应用项目软件设计、开发、测试、平台构建及部署、安装到指定现场、软/硬件联机调试、相关系统的衔接、功能验证、验收、系统上线、服务期限内现场(各项目实施地点)及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培训、质保期内的系统维护服务、软件升级服务等全部内容。
服务期限:验收结束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
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购买了磋商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人。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一个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投标报价。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予以拒绝: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供应商其他条件:
(1)企业年检合格且经营范围覆盖本次采购的相关业务;
(2)供应商应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主楼11层)
3、方式:本项目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
七、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
联 系 人: 李宁
联系电话:0531-68696806
八、采购代理人相关信息
招 标 机 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
联 系 人:刘璐 谭苑
联 系 电 话:0531-55568987,55569890
传 真:0531-86121031
九、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济南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同时进行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