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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铝合金窗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17/9/28  返回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铝合金窗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投资[2014]118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铝合金窗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位于济南市西客站片区内,齐鲁大道以西,烟台路以北,西侧紧邻京沪高铁线。本次采购范围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铝合金窗采购(含采购标的物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及售后服务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对所报产品具有生产或供货能力;产品具有国内外行业先进水平,供应商应具有具有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门窗行业资格证书贰级(含贰级)以上制作与安装资质;所报产品需具有山东省建设厅核发的《山东省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认证书所列产品应覆盖本次投标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具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或检验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7928日至2017 10 2 日,每天9:00-16:30时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针对该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经销商提供)、山东省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含贰级)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门窗行业资格证书贰级(含贰级)以上制作与安装资质、产品检验(测)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报名。报名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室。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东西丹凤街3

联系人:楚景富

采购代理单位: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

  人: 张丽华

    话: 0531-5556987655569890  

手机号:18615218058

邮箱:407686185@qq.com

201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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