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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10KV 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6/15  返回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10KV 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投资[2014]118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位于济南市西客站片区内,齐鲁大道以西,烟台路以北,西侧紧邻京沪高铁线。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10KV配电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以往类似项目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本单位注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有参加投标者,请与 2018 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0日16:30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报名,联系人:谭苑,联系电话:053155569890。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通知时间的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11层持授权委托书购买谈判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见招标文件。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楼

   编: 250012

人: 谭苑

   话:053155569890

邮箱:7632248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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