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山东高速石化有限公司潍坊23加油站改造项目 已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山东高速石化有限公司,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高速石化有限公司潍坊23加油站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GSSH-37-1810-633
建设单位:山东高速石化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潍坊市潍城区;
3.质量标准:合格。
4、采购范围:相关资料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包括相关资料范围内全部建筑、装饰、安装及总包单位竣工验收以前全部内容。本次招标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
5、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必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人员: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技术负责人、造价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量)员等专职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并持证上岗;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2年度(自2016年至2017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 1 月 1 日至今(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新建或改建加油(气)站项目的类似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 1日至今(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投标人需为中国石化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库B级资源库单位,A级资源库(或非资源库单位)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的需在省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下同)备案。
7、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三、投标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报名。投标人需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投标人的被授权人须与省公司备案的被授权人一致,不一致时,则投标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2018年3月1日起至报名日止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接受)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二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业绩合同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山东高速石化有限公司
2、地 址:奥体中路5006号
3、联系人:王智勇
4、电 话:0531-81211255
五、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2、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
3、项目联系人:刘璐 赵艳
4、联系电话:0531-55568987,55569881
5、传 真:0531-86121031
6、电子邮箱:liulufj@163.com
六、其他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同时发布。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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