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装修设计供应商入围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HBQD-2601GD-001-GK
2.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装修设计供应商入围项目
3.项目内容:
根据报名情况,入围不超过3家、不少于2家工程设计单位,承担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4.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按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与建筑配套设备购置费之和”的3%为上限计费的收费标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4年(含);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事业单位除外);
5.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5.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6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5.7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8投标人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5.9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5.10投标人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①供应商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②供应商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如是个人,还须提供最近一期租房发票及房产证明文件);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供应商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
5.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12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5.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官网(www.sdhuabiao.cn)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26年1月15日起至2026年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33号2号楼704;
7.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②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5人(含)(提供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自投标人提交参与报名本项目之日起,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提供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5)投标人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之一: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如是个人,还须提供最近一期租房发票及房产证明文件);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
7.4售价: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7.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公告期限
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1日。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26年2月4日08时30分起至09时30分止。
9.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龙城路31号世纪中心TOWER1一楼2号会议室。
10.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10.1时间:2026年2月4日09时30分。
10.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龙城路31号世纪中心TOWER1一楼2号会议室。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69号光大国际金融中心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532-83865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33号2号楼704
电子邮箱: hbqd2006@163.com
邮政编码:266000
电 话:13375559595
开户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青岛新都心支行
银行账号:12060000000301566
联 系 人:李鑫、归金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