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青岛分行公司授信业务评估公司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委托,对光大银行青岛分行公司授信业务评估公司招标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HBQD-2607GD-006-GK
2.项目名称:光大银行青岛分行公司授信业务评估公司招标
3.项目内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根据有效投标人数量,各标段合计8-11家入围单位,承担我行对公业务评估业务服务。标段一:青岛地区入围2-5家、标段二:东营地区入围2家、标段三:临沂地区入围2家、标段四:日照地区入围2家。服务期限2年。
4.采购预算:预评估不支付评估费用,出具正式评估后,按照不超过抵质押物正式评估价值的万分之零点五支付评估费用,单笔授信业务评估费保底价格300元/笔,封顶价格为1.5万元/笔。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评估机构(或称为“估价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成立并连续经营2年以上,经营业务无不良记录。其中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合伙制评估机构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含)。
5.2投标人应具有与拟评估对象相对应的有效评估资质,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等级贰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能够合格合规办理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业务;
5.3投标人在省级行业协会土地评估机构资信(信用)等级应为乙级(二级、B级)及以上;
5.4评估机构能够做到每笔评估均进行抵押物实地进行评估并拍照的。中标后如未执行该承诺的我行有权直接终止与其合作(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5.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5.6服务规范、收费合理、诚信度高,在业内具有较好的声誉和业绩,评估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无不良执业记录,主要管理人员相对稳定;
5.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官方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目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5.8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提供证明资料);
5.9投标人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之一: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明文件,房产证明文件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文件和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自投标人提交参与报名本项目之日起最近一个租赁期的租房发票;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明文件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经营办公的证明文件;
5.10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②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5.11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未被中国光大银行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5.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5.13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
5.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官网(www.sdhuabiao.cn)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26年8月19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33号2号楼704;
7.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或将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bqd2006@126.com,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3)投标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等级贰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4)投标人的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资信(信用)等级乙级(二级、B级)及以上证书或公示证明;
(5)投标人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之一: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明文件,房产证明文件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文件和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自投标人提交参与报名本项目之日起最近一个租赁期的租房发票;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明文件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经营办公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7.4售价:每标段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7.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公告期限
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5日。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26年09月08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9.2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31号甲全季酒店11楼会议室。
10.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10.1时间:2026年09月08日09时30分。
10.2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31号甲全季酒店11楼会议室。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69号光大国际金融中心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532-83865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33号2号楼704
电子邮箱: hbqd2006@126.com
邮政编码:266000
电 话:13375559595
开户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
银行账号:3801 0188 0006 94717
联 系 人:李鑫、归金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