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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装配式住宅建筑层高指导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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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计、建设、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当前,随着我市住宅产业化工作的加快推进,预制装配式住宅产业化项目比率逐渐增加。为推进住宅部品(构件)的标准化和通用化,实现部品(构件)的工业化、标准化生产,同时降低生产成本,经济南市建筑(住宅)产业化专家委员会专家论证,我市装配式住宅建筑层高宜为2.9米。该标准作为各有关单位在装配式住宅建筑层高设计的参考依据。
特此通知。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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